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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新天社区一路(新天社区二路至新天大道段)道路排水工程监理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新天社区一路(新天社区二路至新天大道段)道路排水工程监理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新天社区一路(新天社区二路至新天大道段)道路排水工程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ZB-2018-024
(二)项目名称:新天社区一路(新天社区二路至新天大道段)道路排水工程监理
(三)采购预算:58.1522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内容。
第1包:
⑴项目编号:WHZB-2018-024
⑵项目名称:新天社区一路(新天社区二路至新天大道段)道路排水工程监理
⑶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⑷用途:工程监理
⑸服务期:施工工期为365日历天,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 日历天
⑹主要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⑺采购预算:58.1522万元
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该包谈判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磋商的相关规定:/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以及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以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2018年8-10 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4.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其他配备人员须具有监理员或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身份证、上岗证或注册证、职称证、学历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2018年8-10 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5.供应商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2016 年、2017 年)财务审计报告;
6.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三个月(2018 年8 月-10月)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7.供应商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上
(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近三年(2015 年11 月-2018 年12 月)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8.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0、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湖北路武汉设计广场1栋17楼)。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领取磋商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携带“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复印件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湖北路武汉设计广场1栋17楼)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1日14:30(北京时间)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湖北路武汉设计广场1栋17楼)开标室
(二)时间:2018年12月21日14:30(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出席磋商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昕
电话:027-6911295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湖北路87号武汉设计广场1栋17楼
联系人:龚晗、文琳、陈璐
电话:027-84282787
八、信息发布媒体
(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二)中徳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zdhj.com.cn)
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