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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 讯∣中德华建被认定为北京市科技型企业
2017年4月16日,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发布的“北京市2018年第一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中,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榜上有名。
经认定的企业需在评价系统上通过自我评价、公示、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同时获取入库登记编号,取得编号的企业通过税务机关备案,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下附: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查询系统公示截图及相关政策文件,(网址:http://www.innofund.gov.cn/xhtml/qycx.html)
附件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查询公示相关信息
附件二:相关政策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财税〔2017〕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科技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科技局:
为进一步激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现就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执行。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和管理办法由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发布。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加强协调配合,保障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